为严肃开会纪律,提高会议效率,节约大家的时间,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1、会长议事会每月第二周周六上午10点召开,定期会议每年共12次。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2、全年12次会长议事会无故4次缺席,则取消参加会长议事会的权利,收回投票权,保留职务。
3、每次会议须准时参加,超过会议通知时间10分钟以上算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0元。罚金缴纳由秘书处执行,纳入商会经营经费。
4、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向秘书处请假,请假的时间须早于会议召开时间一天,不得当天请假。
5、每次会议须填写签到表,记录到会时间。
以上制度经会长议事会讨论通过,由秘书处严格执行,商会成员须积极配合。
上海郴州商会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