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郴州异地商会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上海市郴州商会-买球app排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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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郴州异地商会的建设和发展,整合开发在外郴籍商界人士资源,引导异地商会充分发挥平台和功能作用,积极参与郴州经济社会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支持湘商发展的意见》(湘发〔2010〕6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原则

郴州异地商会的建设与发展根据郴州籍在外商人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具体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会分开原则。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方式,明确界定商会职能,充分发挥商会作用。郴州异地商会受当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郴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协办”),是联系、指导、服务郴州异地商会的职能部门(市经协办的牌子挂在市商务局经济协作科,对内为经济协作科,对外为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二)分步组建原则。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

(三)科学布局原则

1.组建郴州异地商会的城市应为郴州籍商人比较集中的省会、地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县级以上城市。

2.在同一城市应尽量避免市、县两级同时建立异地商会。已经建立郴州异地商会的地区,原则上不再建立县市区异地商会。如已建立,应作为郴州异地商会的分会。

3.鼓励各县市区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建立分会,建立分会时,需报当地市级以上城市郴州异地商会备案。

二、发展目标与步骤

按照先珠三角地区、后长三角地区、再辐射全国的思路发展筹建郴州异地商会,分三步逐步实施(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同步筹建)。同时,对已组建异地商会的城市进行经贸、联谊互动与服务。

第一步:重点推动珠三角地区城市郴州异地商会的组织和筹建,如深圳、广州、中山、佛山、珠海等城市。

第二步:重点推动长三角地区城市郴州异地商会的组织和筹建,如上海、南京、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

第三步:推动全国其他重点城市郴州异地商会的组织和筹建。

三、联系机制

为加强与郴州异地商会的联系和互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郴州异地商会的沟通、联系,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市经协办作为异地商会主要联系与服务部门,负责牵头发展推动异地商会的筹建工作。

(二)建立异地商会会长、秘书长年会制度,年会可在郴州或建有异地商会的城市召开。

(三)建立郴州异地商会联谊会制度,总结异地商会工作,开展经贸交流。以联谊会为平台,举办郴商经贸交流活动,第一届由郴州市牵头承办,从第二届起,由各县市区轮流承办。

(四)建立郴州异地商会网站,作为日常异地商会互动交流和了解郴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平台。

四、异地商会的载体作用

异地商会在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作用的同时,要积极介绍异地商会所在城市发展的成功经验,传播异地商会所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信息,并积极利用各种形式为宣传郴州、服务家乡作出贡献。异地商会可通过商会、联谊会等载体,吸引郴州商人采用股份制等形式开展联合投资,发展企业,壮大实力。要为郴州发展提供经济信息,为加强两地经贸合作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同时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落实好“回归工程”,以开展经贸活动、组织投资考察、举办合作恳谈会等方式,促进我市与当地的合作交流,实现两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五、组织领导

成立郴州异地商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市台办、市工商联等市直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加强郴州异地商会建设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商会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协办,负责日常工作。

六、评估激励机制

(一)每年定期对郴州异地商会和商会协作区工作进行评价,对在促进两地合作交流和郴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郴州异地商会、会员企业及有关人员,依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实施意见》(郴发〔2012〕4号)精神,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

(二)各县市区发展异地商会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七、经费保障

为推进郴州异地商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异地商会发展情况,市财政适当安排经费,用于郴州异地商会的组织、指导、服务和联谊活动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